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
按有关法律规定,该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即自发布之日起,可依据该标准进行新车型式检验。自2020年7月1日起,所有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车应符合该标准要求。
该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网站查询。
自2020年7月1日起,该标准替代《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 18352.5-2013)。但在2025年7月1日前,第五阶段轻型汽车的"在用符合性检查"仍执行GB 18352.5-2013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汽车行业有足够的准备周期来进行相关车型和动力系统变更升级以及车型开放和生产准备,本次轻型车国六标准采用分步实施的方式,设置国六a和国六b两个排放限值方案,分别于2020年和2023年实施。同时,对大气环境管理有特殊需求的重点区域可提前实施国六排放限值。标准实施的行业生产和油品条件也已初步具备。多家轻型汽车生产企业已基本完成符合轻型车国六标准样车的开发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委也已于同期批准发布了第六阶段车用汽、柴油。
下一步,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切实保障轻型车国六标准的实施,进一步加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力度,推动车用油品升级,切实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2019年2月,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北京市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北京将提前实施第六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
2022年6月1日,即日起,陕西范围内加油站试行供应国六B标准车用,省内不再生产、调入国六A标准车用。2022年8月1日起,陕西将停止销售低于国六B标准车用。同时,在国家明确国六B标准车用零售价格前,其价格仍按国六A标准车用价格执行。